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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1款1.股東會決議日:104/06/22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董事 真大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--蔣瑮雯,力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(係本公司100%轉投資)。董事 真大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--卓豐閔,車麗屋汽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/一手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董事/卓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/翔曄汽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/展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/Car Quality Holdings Ltd. 董事/Car Quality Automotive HK Co.,LTD 董事。董事 真大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--陳伯法,力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(係本公司100%轉投資)/華瑋電子(東莞)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(係本公司100%轉投資)/Inalways(BVI)LTD.(係本公司100%轉投資)/CanPlus LTD.(係本公司100%轉投資)/星辰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(統編54308890)/寶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(統編54295473)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。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。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。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董事 真大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--陳伯法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華瑋電子(東莞)有限公司 董事長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中國廣東省東莞市黃江鎮裕元工業區裕元一路(東側門)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電源連接器&模組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不適用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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